税务总局提醒离岸信托纳税人 10 月 22 日前申报个税2026-10-20 15:01:38分享至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,税务总局发布提示,提醒离岸信托纳税人在 10 月 22 日过渡期结束前,申报缴纳离岸信托收益的个人所得税。过渡期内完成申报缴税的,不加收滞纳金。按照财政部、税务总局 7 月 24 日印发的《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2026 年第 21 号),离岸信托纳税人须为离岸信托收益申报纳税。《公告》给予纳税人 90 日过渡期,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提供税收辅导和办税服务。(来源链接)